“招牌”
日前与浙大一著名教授见面,因与我曾帮过忙的合作已分道扬镳,教授无顾忌坦言,只因我的出现,还对合作者保持一定信任,也因后来我出现而不言语,最后不再出现而毅然中止合作并很快与新的合作者签订了合作协议。
教授并非熟人,仅因帮忙而见过几面。告别时教授热情把我送到楼下,但教授的一番坦言却让我惊出一身冷汗——我客观上曾成了别人的一块招牌。幸亏我们及时从此事中抽身。因看好这个合作项目,发现没有钱时我把一个能融资的亲戚也拖入帮忙行列。。。。。。
商家普遍用公众知晓度高的明星做商品代言人,明星们甘愿成为物的招牌,图的是钱。“XX领导说的”,“XX领导是朋友”,在权力与资本结合中领导也能成为招牌。也许,成为招牌的领导有的心知肚明,也有的并不知晓。
也许,还有很多没有成为招牌的人想着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招牌。只是,做招牌是可能要付出代价的,这个代价就是信誉。明星效应可以让消费者在选择中多一点分量,但消费者购买的是商品而非招牌,如消费者感觉上当,挨骂的不仅是商家还包括招牌。一旦失去信誉,招牌也就不灵了,因为招牌的本质就是信誉。
招牌既然有市场,已做招牌的和想做招牌的也无可厚非。但做招牌得谨慎,因为利是一时的,信誉是一辈子的,也要靠一辈子去维护。
虽然无名之辈做招牌也不起眼,但不给别人做招牌是我的原则。花点闲时帮君子做点有意义的事,自贴汽油费也乐意。替小人当招牌,即便给座金山也不会做,信誉是无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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